【48812】柳州海关公示柳州宝钢轿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违规案行政处罚信息

时间: 2024-06-20 16:34:00 |   作者: 汽车模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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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,柳州海关公示柳州宝钢轿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违规案行政处罚信息。

  柳州宝钢轿车零部件有限公司,一致社会信誉代码:34X,法定代表人:王承刚

  当事人宝钢公司未按规则保管第169号报关单复印件、减免税批阅手续材料、海关监管年限内《减免税货品运用情况报告书》等材料。2021年6月16日,邕州海关稽察组将《期限整改通知书》送达宝钢公司,要求在7日内予以改正;同日,宝钢公司仅能供给第169号报关单的复印件。7日的期限届满后,宝钢公司仍没办法供给减免税批阅手续材料、海关监管年限内《减免税货品运用情况报告书》等材料。依据《中华

  人民共和国海关稽察法令》第二条之规则:海关自进出口货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许在保税货品、减 免税进口货品的海关监管年限内及这以后的3年内,对与进出口货品直接有关的企业、单位的会 计账簿、会计凭证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相关的材料和有关进出口货品进行核对,监督其进出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第七条第二款规则:报关单证、进出口单证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事务直 接有关的其他材料,应当在本法令第二条规则的期限内保管。宝钢公司的行为,已违背上述两个法令条款的规则。当事人宝钢公司的上述行为,已违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察法令》第二条、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则,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察法令》第三十一条所规则的违规行为。

  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海关请求行政复议,或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,直接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  上述内容不触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要或个人隐私及其他法令、法规规则不予揭露的景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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